4、正确对待自身价值与名利的关系 干部应正确认识自己的工作和价值,正确处理苦与乐、得与失、名与利、义与利的关系,不搞攀比,不图名利,不见利忘义,“以利伤义,以私害公”,不计较个人得失,顾全大局,克己奉公,淡泊名利,无私奉献,真正做到不为名所累,不为利所缚,不为欲所惑,甘当“不为名利的小草、乐于奉献的蜜蜂,恪尽职守的螺丝钉”。在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中,奉献自己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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