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爱岗敬业是由干部的行政职责决定的 行政职责是干部处于一定的职位,行使一定的职权,对国家或上级行政机关所承担的行政责任。履行行政职责是干部的活动中心。因此,干部要对自己所管理的工作负责,对国家、对人民高度负责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做到在其位,谋其政,尽其责,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。 三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,努力争做人民满意的国家干部 国家人事部在2001年1月8日向全国干部发出倡议《积极实践“三个代表”,争做人民满意的干部》,国家干部应积极响应这一号召,以实际行动实践和履行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努力争做人民满意的干部。
(一)忠于职守,做尽职尽责的国家干部
1、树立认真负责的精神 干部在履行公务时,要体察民情,倾听群众的意见,向人民负责,维护群众利益。在处理事务时,要认真负责,深入实际调查,认真进行研究,妥善处理,有始有终,不得草率从事,半途而废,更不得弄虚作假。在日常工作中,要踏踏实实,一丝不苟,不得消极怠工,推诿扯皮。
2、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干部必须按照工作制度的规定,按时上下班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和旷工;坚守工作岗位,尽责尽力,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,如闲谈聊天、打游戏等。未经允许不得擅离职守,如因办理私事或因其他事由,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,应事先请假,经本单位行政首长批准。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后,公务必须有人代理,在离开前应向代理的人交待清楚有关事项。干部在处理紧急公务时,不得请假。
3、按规定程序实施公务 干部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,必须按有关规定主动的,尽职尽责的履行职位要求,在执行和完成目标或任务过程中,应及时将执行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,实行这一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,确保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能及时得以完成。如果遇到特殊情况,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,不得互相推诿。要按照隶属关系和接转程序,处理具体事务,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下达指令,自下而上逐级请示汇报,切实做到不越级,不越权、不侵权、不推卸责任,诿过他人。
(二)爱岗敬业,做富有责任心的国家干部
1、增强岗位责任心 每个干部都担负着具体的,现实的职位责任,这就要求干部对国家、对民族、对社会、对事业必须要有责任心,要做到对社会负责,对自己的工作负责。在行使职责时,必须明确要达到的目标,在行政行为过程中,要有所交待,向公众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,在完成职责后,如出现差错和损失,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2、严肃对待职业劳动 干部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,用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劳动,因为干部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。因此,干部必须培养对所从事事业的责任感,做到科学决策,严肃认真执行行政事物,如实反映群众情况,正确处理发生的问题。
3、树立时效观念 处理行政事务,要讲求时效,办事要围绕行政目标,迅速而准确,杜绝差错,重视实效保证质量。在工作中要做到大事优先,先抓大事,后抓小事,调整好工作顺序,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时间和精力。反对办事拖拉,相互扯皮,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。
(三)勤奋工作,做勤政务实的国家干部
1、勤政敬业 干部只有勤于政务,才能保证行政系统正常运转,高质量的为社会服务,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。勤于政务要求一是要坚守岗位。干部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在本职工作中,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认真负责,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决不马马虎虎、粗枝大叶、敷衍塞责、消极怠慢、玩忽职守。在决策方面,应认真权衡,慎重斟酌,出以公心,敢当风险。在执行方面,要全面掌握政策法规,务实操作,反对推诿扯皮。在监督方面,应坚持原则,铁面无私,不徇私情。二是要开拓进取。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,在政府管理中会遇到层出不穷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这就要求干部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敢于破除迷信,打破条条框框,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,从更宽广的视角和系统、从全局、战略的高度审视问题,在根本性、关键性问题上变革创新。三是要艰苦创业。虽然我们经过努力,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“三步走”战略目标的第一步、第二步目标,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。但必须看到,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、不全面的、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。要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,还需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,苦干实干,艰苦创业的精神。
2、勤政求实 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做到勤守本职,务实不虚。勤政务实要求:一是要求真务实。干部不论干什么工作都要实事求是、脚踏实地、奋力拼搏、开拓进取。不唯书,不唯上,不讲大话、空话、假话,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,不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。一切从实际出发地处理问题,树立鼓实劲,干实事,求实效的良好风尚。二是要狠抓落实。干部应经常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进行调查研究,吃透基层情况,了解群众愿望,找准上下结合点,把党的大政方针与群众的需要结合起来,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,把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承受力结合起来。反对脱离实际,盲目蛮干,只顾上或者只顾下的坏作风。三是要创造实绩。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,不能靠浮夸的数字和材料求得“美名”和“实惠”。只有真抓实干,创造出一流的实绩,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幸福,才会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。
3、勤政为民 干部应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道德准则,把为广大人民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,当好人民公仆。一是要树立以民为本的宗旨观,坚持走群众路线。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,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在思想上尊重群众,在感情上贴近群众,在工作中想到群众。二是要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。干部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都要倾听群众呼声,把群众态度作为行政工作出发点和归宿,时刻用邓小平同志“人民满意不满意,答应不答应,高兴不高兴,赞成不赞成”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行为。三是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。干部心里要时刻装着老百姓,装着群众,想他们所想,急他们所急,办他们所需。要正确对待群众,保护好群众利益,除了国家政策法令规定应当完成的税费以外,不得乱摊派乱集资,随意增加群众的负担,更不允许巧立名目向群众吃拿卡要,侵犯群众的利益。
(四)钻研业务,做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国家干部
1、砖研业务知识 我们所处的时代,是科学知识飞速发展的时代。干部原有的一些知识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了,为了搞好本职工作,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,干部应努力学习WTO,法律,市场经济,信息网络,外语等基本知识。
2、熟练业务工作 任何一个行政机关或部门,都有其各自的行业特点和要求,干部只有熟悉和掌握本领域、本系统的业务,在工作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、驾驭自如。这就要求干部要明确自己的业务性质、范围、职责要求、工作程序、法律依据和办事原则;熟悉各项行政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其常规做法和应急措施,通晓自己的全部业务工作,熟练地处理好行政事务。
3、提高工作能力 干部要重视实践锻炼,把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,使专业知识、认识水平变成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: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中,在复杂多变的行政事务中,善于处理各种行政事务。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,把实践中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,提高自己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。
(五)甘于奉献,做经得起各种考验的国家干部
甘于奉献、淡泊名利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,是为政之本;甘于奉献、淡泊名利是立身之基,是为政之德;甘于奉献、淡泊名利是为人之节操,为政之正道。奉献是一种超脱个人利益的人生价值追求,它意味着个人从社会获取合理的个人利益外,不得谋取任何其他私利。在权力、金钱、美色面前经受住考验。
1、正确对待敬业与奉献的关系 敬业与奉献是相辅相成的,奉献是敬业的基础,敬业是奉献的必要条件,两者在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目标上统一成崇高的人生价值追求。要达到敬业奉献的道德境界,就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,就要淡泊名利,甘当“春蚕”和“蜡烛”,就要耐得住寂寞,受得了清贫。在今天,敬业奉献精神,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具备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有人认为,市场经济是等价交换的经济,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,提倡敬业奉献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,其实这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误解。市场经济是要讲个人利益的,但在肯定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仍然要讲敬业奉献,讲社会义务和责任。对于有着正确价值观的干部来说,无私奉献是道德追求的最高境界,是对全社会道德形态的引导。有了敬业奉献的道德精神和人生观,才能抵制物欲横流、拜金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等丑恶现象对干部的侵蚀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,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。
2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、社会利益的关系 干部在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、社会利益的关系时,特别是当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、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,应当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他人利益、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或社会整体利益:反对以个人利益为重、遇事只顾自己而不顾他人和社会的个人主义、利己主义,尤其要反对损人利己、损公肥私的行为。
3、正确对待权力与服务的关系 每个干部手中都掌握有一定的权力,但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,而不能用来谋取私利。所以,干部在一切工作中,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。服务就意味着奉献,没有奉献精神,就搞不好服务,没有奉献精神,服务也就没有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:服务就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一致性,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,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的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。服务,就要端正对群众的态度,增进对群众的感情,提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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