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思心理:首页 > 特别专题 > 职业礼仪心理培训 > 职业礼仪 > 正文
 
职业礼仪小常识:职业称谓讲究正确和适当
日期:2007年11月26日 新闻来源: 作者: 新闻阅读次数:

    称谓是指人们在日常交往应酬中,所采用的彼此之间的称呼语。在工作中,使用正确、适当的称呼,反映出自身的教养和对对方的尊重。因而对称谓的使用不能疏忽大意、随便乱用。不仅要合乎礼仪规范,还要庄重、正式。

  职务性称谓
   
以交往对象的职务相称,以示身份有别,敬意有加,这是最常见的称谓方法。具体分为三种情况:仅称职务,如经理、主任、局长;在职务前加上姓氏,如周处长、马部长、李局长;在职务前加上姓名,这适用于极其正式的场合,如王某某书记、张某某总裁。

    职称性称谓
   
对于具有职称者,可以直接以其职称相称。仅称职称,如教授、律师、工程师;在职称前加上姓氏,如王编审、徐研究员;在职称前加上姓名,这在十分正式的场合中使用,如马某某教授、杜某某主任。

    学衔性称谓
   
以学衔作为称谓,可增加被称谓者的权威性,有助于增强现场的学术氛围。仅称学衔,如博士;在学衔前加上姓氏,如张博士;在学衔前加上姓名,如方某某博士;将学衔具体化,说明其所属学科,并在其后加上姓名,如文学博士张某、法学硕士周某。

  行业性称谓 
   
在工作中,有时可以按行业和称谓对象所从事的职业进行称谓。称呼职业,如将医护人员称为医生或大夫、将教师称为老师;称呼小姐、女士、先生,对于商界、服务行业人员,这是约定俗成的。(何浩然)

 
 相关新闻